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10825)

  2021年6月10日,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该院出具检验报告(№:A2021-J33937),我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望羊桥麻花。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

  2021年6月10日,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该院出具检验报告(№:A2021-J33937),我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望羊桥麻花。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名称:麻花;商标:望羊桥;规格型号:300g/袋;抽样日期:2021-05-10;经营者:湖南德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货商:石门县望羊桥麻花厂;不合格项目:酸价(以脂肪计)含量实测值为9.8mg/g、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含量实测值为0.44g/100g,标准值应为酸价≤5mg/g、过氧化值≤0.25g/100g。检测结果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之规定。

 

  二、产品控制及原因排查情况

 

  2021年3月28日,当事人以7元/袋价格从石门县望羊桥麻花厂(交办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另案处理)购进上述望羊桥麻花100袋,购进金额总计700元;陆续以10元/袋价格销售完毕。

 

  2021年6月15日,当事人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召回涉案麻花30袋(均按销售价格退款),并退回生产厂家石门县望羊桥麻花厂。当事人从石门县望羊桥麻花厂购进上述望羊桥麻花时,按规定储存,不合格原因系生产环节导致。

 

  三、 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上述望羊桥麻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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