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

  为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切实解决民生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张家界组织开展了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查办一批重点案件,严惩一批

  为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切实解决民生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张家界组织开展了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查办一批重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1、梁某某经营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案

 

  2020年9月14日,张家界市场监管人员在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测中,发现梁某某经营的“土豆粉”(散装、无标签标识)、“格韵佳?土豆粉”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张家界市场监管部门做出罚款人民币65000元的行政处罚。

 

  2、张家界市永定区某某冷冻食品批发部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食品案

 

  2020年12月2日,张家界市场监管部门在调查本市屈某某涉嫌经营未经检疫且存在疫情防控风险的冷冻碎牛肉案时,发现屈某某同时给当事人购进了该批冷冻碎牛肉,执法人员随即对当事人展开调查。经查,当事人2020年10月9日通过屈某某(另案处理)从长沙市A红星冷链-某某牛肉购进66厂碎牛肉100件,每件20公斤。该批碎牛肉没有海关检疫合格证明,当事人也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张家界市场监管部门做出没收违法所得68000元、罚款34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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