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三批)

  今年以来,郴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推进2022民生领域铁拳行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查重处,查办了一批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有效震慑了违法分子,维护了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

  今年以来,郴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推进2022民生领域铁拳行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查重处,查办了一批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有效震慑了违法分子,维护了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一、郴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王某经营中文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进口食品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2022年5月12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对王某经营中文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进口食品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泰国多丽TM纤维饮”3826盒,没收违法所得29566.14元,罚款65799.36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1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当事人经营的仓库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仓库存放有3826盒泰国进口食品“泰国多丽TM纤维饮”,其中文标签无中文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且当事人无法提供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9月12日和12月19日分两次从泰国购物网站购进了“泰国多丽TM纤维饮”4500盒,截止到案发之日,当事人已销售596盒,销售金额29566.14元。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库存的3826盒产品当场采取了扣押措施。上述进口食品货值金额219331.20元,违法所得29566.14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

 

  食品安全无小事,食品安全无国界。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不合格进口食品的违法行为,大力规范进口食品市场流通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五、桂阳县市场监管理局查处桂阳平安夜性用品专店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2年8月20日,桂阳县市场监管局将桂阳平安夜性用品专店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移送至桂阳县公安局侦办。

 

  2022年7月26日桂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对其经营的多个性保健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测。经检验,当事人销售的“帮老头”等食品含有违禁成分“西地那非”。当事人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8月20日,桂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至桂阳县公安局侦办,桂阳县公安局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侦查。

 

  西地那非,作为药品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是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否则将对服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本案的查处有效维护了保健食品的市场秩序,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稿源: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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