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快推进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国粮办发〔2017〕244号)

发布单位 国家粮食局 国家粮食局 发布文号 国粮办发〔2017〕244号 发布日期 2017-09-17 生效日期 2017-09-1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发布单位

国家粮食局

国家粮食局

发布文号 国粮办发〔2017〕244号 发布日期 2017-09-17 生效日期 2017-09-1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其他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为加快推进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实现全行业信息资源共享、数据互联互通,经局领导批准,现将《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快推进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2017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快推进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为更好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息化工作的部署,加快推进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明显成效,实现全行业信息资源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全面提高粮食精准调控和决策水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信息化建设是“一把手”工程。国家粮食局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务锋局长任组长,卢景波副局长、何毅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司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国家粮食管理平台和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也要成立领导协调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要将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内部责任制考核事项。

 

  二、强化推进落实

 

  国家粮食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化推进办公室,何毅总工程师兼任主任,仓储与科技司、粮油信息中心有关负责同志任副主任。推进办在粮油信息中心计算机技术处和行业信息化处的基础上,从办公室、规划财务司、标准质量中心等单位抽调精干人员集中独立办公,专职负责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国家粮食管理平台建设,与有关部门和地方、企业互联互通等信息化工作,其他司室、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协同配合。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本省实际,明确信息化建设专职推进机构,具体负责建设任务的推进落实。

 

  三、统一建设标准规范

 

  国家粮食局近期已印发省级粮食管理平台建设技术指引、验收规范,粮库信息化建设技术指引、验收规范等4个文件。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督导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技术指引、验收规范以及其他技术标准规范,为国家、省级、粮库三级架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打好基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等涉粮中央企业应积极参照粮食行业信息化规范开展信息化建设,统一全行业信息化建设技术标准。

 

  四、开展业务流程再造

 

  信息化不应是业务工作简单的数字化再现,而是对现有业务工作的全面梳理及流程再造。各地区、各单位要基于信息技术特点,全面开展粮食业务流程再造和模式重构,推动信息技术与粮食业务的深度融合。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规范业务工作程序,增强业务协同能力,提升业务工作效率,提高粮食调控和决策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时效性。

 

  五、促进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

 

  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是信息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快建立粮食行业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编制行业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同时及时更新,动态调整。推动核心业务系统沉淀数据汇聚,加快构建信息资源库。整合现有信息化资源,实现行业内部各类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制定国家粮食管理平台和省级平台对接方案。结合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推动与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工商、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等涉粮中央企业要积极与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衔接会商,加强配合,消除“信息孤岛”“数据烟囱”,促进涉粮数据的互联互通。

 

  六、加大督导考核力度

 

  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和省级粮食管理平台建设进度。按期完成财政部门绩效评价和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进一步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责任清单,加强进度台账管理。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督考核制度,加强引导激励和约束惩戒。对项目建设情况较好的单位,予以奖励表扬;对未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国家粮食局已将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内容,同时将建立常态督查督办机制,对项目进展缓慢、推进措施不力、无法互联互通的省份和项目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七、增强技术保障力量

 

  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优化人员配置,将学习能力强、业务熟练、素质过硬的人员充实到信息化建设和管理队伍,加强对粮食业务、信息技术、项目管理等方面能力的培养和锻炼,在行业内建立既懂粮食业务、又懂信息技术、还懂项目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队伍。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引进行业信息化急需人才,加强行业信息化人才培养,依托行业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智力资源和研究平台,建立一批联合实习实训基地,面向行业开展信息化人才专门培训。要采用产学研用对接合作等多种方式,依托有关院校和专家,为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咨询、技术指导、技术攻关、课题研究、模型构建、成果应用、人员培训、运行维护、安全防护等提供支持。要吸引实力雄厚的大型信息技术企业参与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提高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水平,增强粮食行业信息化创新引领、持续发展的动能。

 

  八、确保建成廉政工程

 

  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讲政治、顾大局,坚持原则,阳光操作,牢牢守住廉政底线,务求把好事办好;严禁出现“工程干起来、干部倒下去”的现象。特别是要按规定统筹使用好各项资金,加强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尽量统一组织招标,合理划分标段,加强过程监督,杜绝违规问题出现。

 

  九、加强业务联系

 

  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期报送本省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和财政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广泛调研、及时梳理信息化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粮食行业信息化发展创新务实的思路和举措,及时向国家粮食局请示汇报。同时,为便于开展技术指导和对接,请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涉粮中央企业,于9月底前将信息化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报送国家粮食局信息化推进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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