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意见(粤府(2012)76号)

发布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粤府(2012)76号 发布日期 2012-06-29 生效日期 2012-06-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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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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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粤府(2012)76号 发布日期 2012-06-29 生效日期 2012-06-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其他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暂无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大力提升我省质量总体水平,全面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先、诚信守法、创新驱动、以质取胜,大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不断夯实质量基础,努力提升质量总体水平,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1.产品质量

  到2015年,产品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生产加工环节及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本地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生产加工环节可比性食品抽样检验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省名牌产品(农业类)达到1000个。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不合格率控制在10%以下,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到位率达98%以上。出口工业产品检验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主要工业产品85%以上按照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3万家。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有品牌,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工业类)、出口免验产品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分别达到2800个、2000个、50个和80个。年主营业务超过1000亿元、500亿元的名牌企业分别达到10家、20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普通商品质量市场评价合格率大幅提升,重点商品质量市场评价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牢固。每年新增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认可数量不少于1300个。落户广东的国际和国家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制定工作组230个以上,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000项以上,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示范区650个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2%以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0%以上。在公共安全、节能减排、优势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建立国家级质检中心60个以上,在专业镇、产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地建立公共技术检测服务平台150个以上。

  到2020年,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质量创新能力和品牌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节能环保性能大幅提升,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农产品和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质量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实现从制造业大省向制造业强省的转变。

  2.工程质量

  到2015年,工程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建筑、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重大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住宅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

  ——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建筑、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等重要工程领域拥有一批核心技术,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显著增加。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迅速,住宅性能改善明显。

  到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国家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3.服务质量

  到2015年,服务业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在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会展服务、高技术服务、商务服务、交通运输和信息服务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重点提升外包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信用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初步形成,一批电子商务信用服务平台上线运营,电子支付比例大幅提高,快递服务与网络购物协同能力达到较高水平。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

  ——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改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旅游、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领域质量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标准覆盖率大幅提升,建成若干国家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区。培育形成一批凝聚民族文化特色的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基本形成专业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模式,服务产品种类不断丰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行业自律能力和质量诚信意识明显增强,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到2020年,全面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建成若干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服务业品牌价值和效益大幅提升,推动实现服务业大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健全企业质量安全内控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质量安全负责人约谈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推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开展“卓越企业之路”活动,推广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加强关键环节质量控制。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组织生产、经营和服务,鼓励企业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努力培育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推动省内骨干企业发挥标杆作用,引领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将质量管理的先进方法向“微笑曲线”两端的研发、创新、服务、物流等环节延伸,形成高质量的产业链。

  (二)创新质量发展机制。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企业与社会等重大质量关系,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树立质量强县(市、区)示范点,大力创建区域性品牌。逐步建立省市两级政府质量奖励体系,激励企业和全社会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落实品牌价值国家标准,组织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和知名品牌创建工作。积极培育地理标志产品,推广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推进“千百亿名牌培育工程”,完善省名牌(名标)评价体系、评审机制和认定流程,健全政府及行业协会推进品牌建设的协作机制。

  (三)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管,制定实施我省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建立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产品伤害监测制度。深入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从严查办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严厉惩处制假售假行为。研究建立以群众投诉举报统一联网受理为主要特点的质量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知情人举报,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措施,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整合检测资源,推行建设工程强制性第三方检测和工程质量飞行检测。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强制认证、资格审查等市场准入制度,严控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产品的市场准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四)优化质量发展环境。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搭建反映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信用资源互通共享的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立质量信用登记制度,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结合“广东精神”宣传活动,加强质量诚信制度建设,培育诚实守信的企业质量文化,树立广东质量信用形象。探索实施符合市场经济规则、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产品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完善产品侵权责任制度,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引导企业、行业协会、保险及评估机构加强合作,降低质量安全风险,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质量研究机构和质量教育学科建设,探索建立具有广东特色的质量管理理论、方法和技术体系。实施质量人才培养工程,培育一批高水平的质量领军人才,打造广东质量工作“智库”。推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地方立法工作,加快修订《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具有广东特色的质量监管法规体系。

  (五)深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加强先进标准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我省重点发展的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电动汽车、LED照明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积极推进相关试点和平台建设工作,加快制定完善其他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与路线图。对产业标准化和产品评价手段滞后于技术发展和市场应用的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制定实施标杆体系,将标杆体系转化为地方标准,积极争取上升为国家标准,并力争主导国际标准的制定。在产业集群和专业镇大力推广联盟标准,促进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拓宽服务业标准化领域,在旅游、物流、会展和社区管理等领域选择相关项目进行重点突破,建立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科学适用的服务质量地方标准体系。促进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的融合,提高科研成果的标准转化率。提升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支持我省有实力的企事业单位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六)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加强工业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检测体系,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产品质量监管体系。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和台账登记、原料进厂、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以食品、儿童用品、农用物资及公共场所的特种设备为重点,开展产品质量提升活动。以产业集群和专业镇为重点开展区域性质量对比提升活动,推动区域质量协调发展。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和品牌经营力度,采用申请地理标志保护、免验、专利和注册商标等多种手段,积极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世界影响力的品牌。建立重点专业市场和知名品牌企业的价格信息发布平台,编制发布相关价格指数,提升我省专业市场和知名品牌的竞争力。

  (七)大力提升工程质量。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推进质量认证,提高工程质量管理能力。鼓励建筑设计创作,提升工程设计水平。推行样板指引、标准化施工,促进工程质量的精细化管理。提高工程工业化建造比重,推动施工工法开发应用,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工程科技含量。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队伍建设,开发应用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工程质量信用档案,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效能。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严格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增强学校、医院、住宅、大型公共建筑等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工程质量监督。

  (八)重点提升服务质量。健全交通、物流、金融、商贸、旅游、邮政、通信、卫生等重点服务领域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符合行业实际的文明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和服务控制规范。鼓励服务企业采用现代经营模式,提高服务标准覆盖率,逐步实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完善服务企业与顾客的沟通机制,拓宽顾客投诉渠道,提高质量投诉处理效率。建立服务行业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定期发布顾客满意度报告。以广州、深圳、珠海为中心,打造“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珠三角快递服务核心区,扩大邮政金融惠民服务领域,完善全省邮政网络布局。加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广东国际电子商务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的力度,支持港资、澳资企业在广东设立旅行社,联合提升粤港澳旅游服务质量,规范粤港澳三地旅游企业诚信经营。推动各级政府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支持改进金融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要对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围绕质量强省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质量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目标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实现我省质量发展各项指标。

  (二)加大政策扶持。出台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将质量强省活动上升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将质量保障和质量发展的项目建设纳入重点支持范畴。积极引导企业加大对产品质量改进、新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的资金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名优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利用多种新闻媒体,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标准日”和“质量月”等主题活动,大力宣传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及时总结推广落实质量工作的先进经验做法,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建设,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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