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地方特色畜禽产业发展的意见(通政办发〔2010〕61号)

发布单位 南通市人民政府 南通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通政办发〔2010〕61号 发布日期 2010-04-20 生效日期 2010-04-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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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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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通政办发〔2010〕61号 发布日期 2010-04-20 生效日期 2010-04-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其他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暂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畜禽产业是我市农村经济的重要产业。作为畜禽养殖大市,近年来,我市凭借良好的技术、市场和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地方特色畜禽产业,生猪、家禽和山羊饲养量分别超过650万头、15000万只和500万只,狼山鸡、海门山羊、江海土猪等地方特色畜禽产品日益符合新的社会消费需求。为促进畜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打造南通特色的畜禽产业和农产品品牌,更好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加快我市地方特色畜禽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目标,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地方特色畜禽产业发展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领地方特色畜禽产业发展,以农民增收、产业增值、企业增效为目标,以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品牌创新为动力,加快养殖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着力提高地方特色畜禽产业良种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切实保障地方特色畜禽产业卫生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地方特色畜禽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具体原则。坚持以“优品种,调结构”为先导,以转变生产方式为核心,以产业化经营为重点,以创新发展机制为动力,以“种养结合、生态循环”为取向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力争到2015年,全市地方特色畜禽产业产值占畜牧业总产值的比重达30%以上;新增出栏100万只优质狼山鸡、100万只海门山羊和30万头江海土猪;地方特色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50%以上;畜产品精深加工率达30%以上。通过产业扶持,将狼山鸡、海门山羊、江海土猪等全力打造为以“通农三宝”为标识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牌产品。

  二、转变生产方式,提升地方特色畜禽产业发展水平

  (一)实施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生产水平和效益。通过整合畜禽产业建设项目,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推进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建设一批现代特色畜禽产业重点县(市)、区。以乡镇为单位布局生产基地,以村为单位布局养殖小区,推进特色畜禽养殖实现布局区域化。实施养殖设施建设标准化工程,实现“人畜分离,沼气配套,种养结合”,确保畜禽圈舍选址、间距、单栋面积、层高、防暑御寒、排风饮水、预防灾害等方面符合标准化技术规范要求。

  (二)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立足畜禽产业基础,发挥比较优势,着力构建狼山鸡、海门山羊、江海土猪等地方特色的畜禽产品精深加工体系,增强产业市场竞争力,提高抗市场风险能力,重点培育在全省、全国市场有影响力的精深加工型龙头企业。

  (三)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建立环境友好型生产模式。大力实施“种养结合、适度规模、循环发展”战略,推行“生态养殖+沼气+绿色种植”的生产模式,促进畜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推进体系建设,夯实地方特色畜禽产业发展基础

  (一)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推进地方特色畜禽产业良种工程建设,建立原种场、扩繁场、商品场相互配套的三级良种繁育体系。以现有的狼山鸡、海门山羊、东串猪保种场和选育场为基础,进一步扩大保种选育范围,防止近亲交配,避免品种退化。重点做好提纯选育工作,确保特有的品质不改变,重点建设12个优质特色畜禽扩繁场,以满足优质特色畜禽商品生产的需要。加快良种良法的推广,发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牵引带动作用,实施“畜牧科技入户”、“新型农民培训”等工程,促进良种良法广泛适用。

  (二)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以政府为主体的动物防疫责任体系,科学编制免疫计划,建立完善免疫制度,依法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加强和完善免疫档案,全面推进地方特色畜禽产品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到2015年,全市要建成网络健全、队伍稳定、保障有力、处置高效的地方特色畜禽疫病防控体系。

  (三)加强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制度,充分利用现有检测力量和检测资源,加大对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的执法监管力度。对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实行备案制度,强化畜禽养殖日常管理。

  (四)加强畜禽产品物流体系建设。鼓励畜禽产品加工企业和流通企业建立包括屠宰、储藏、运输、经销等全过程的冷链物流体系,积极发展冷鲜肉直销,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和各类营销组织参与畜禽商品流通和市场开拓。

  四、创新发展机制,增强地方特色畜禽产业发展动力

  (一)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围绕地方特色畜禽产业基地和区域性地方特色畜禽产品主产区建设,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鼓励、引导以农民为主体的地方特色畜禽产业生产者、经营者组建规范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参与广泛、自愿联合、平等互利、管理民主”。大力扶持“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生产组织形式,不断扩大优质特色畜禽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提高市场份额,增加养殖户经济效益。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组织技术推广、行业管理、行业自律、维权保障、市场开拓、联结龙头企业等作用,通过专业合作社建立市场风险调节机制,培育市场力量,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

  (二)加大科研投入,不断开发精深加工产品。引导企业从市场需要出发,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和精深加工产品的开发力度,重点在提高畜禽产品品质、增加产品数量、严格疫病防控等方面开展研究,通过“产、学、研”结合的方式加快精深加工产品的开发,在保证地方特色风味品质的基础上开发多个产品系列,提高优质特色畜禽产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

  (三)强化政府扶持,努力打造特色名牌。通过国家、省、市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系列化宣传狼山鸡、海门山羊、江海土猪等地方特色畜禽产品;通过各类展销会、招商会等平台,重点推介地方特色畜禽产品,不断扩大地方特色畜禽产品的知名度。2010年,市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狼山鸡、江海土猪等重点一体化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并安排专项资金开展“通农三宝”品牌推介工作。各县(市)、区要出台政策,安排专项资金对地方特色畜禽产业的发展给予重点扶持。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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