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主食产业化和粮油深加工的指导意见(豫政 〔2012〕33号)

发布单位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豫政 〔2012〕33号 发布日期 2012-03-10 生效日期 2012-03-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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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豫政 〔2012〕33号 发布日期 2012-03-10 生效日期 2012-03-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其他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henan.gov.cn/zwgk/system/2012/03/20/010297298.shtml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我省粮油资源优势,做大做强做优粮食加工企业,打造粮食产业集群,构建从田间到餐桌全产业链的主食产业化和粮油精深加工发展模式,实现粮食经济跨越发展,现就大力推进全省主食产业化和粮油深加工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重要意义

 

  粮油深加工和主食产业化,是维系城乡、联结三农的桥梁与纽带。加快推进主食产业化,大力发展粮油深加工,是发挥我省资源优势,促进粮食转化增值,提高农业比较效益,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实现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增产目标,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必然要求;不仅直接关系人民生活质量的提升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而且对扩大内需,保障粮油食品安全,拓宽城乡就业渠道、推进小城镇建设等都具有最为直接的带动作用;对进一步搞活粮食流通,确保民食和应急成品粮供应,对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和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持续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路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挥资源优势、开发粮油经济、突出精深加工、打造主食产业、做强龙头企业、培育产业集群的基本思路,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推动、企业主导、稳步推进、有序发展的方针,以安全优质、营养方便、高起点、规范化为原则,以满足主食供应、保障食品安全、提高营养水平和扩大有效需求为目的,加快我省以蒸煮面米制品为代表的主食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进而推动粮油精深加工发展,促进粮食种植结构调整和品种结构调整,实现由粮食加工大省到粮食经济强省,由“中国粮仓”到“国人厨房”和“世界餐桌”的根本性转变。

 

  (二)主要目标

 

  ———2015年全省工厂化主食年加工能力、实际产量和工业总产值达到1780万吨、1210万吨和1550亿元,均比2011年翻一番左右;2020年争取在2015年基础上再翻一番。

 

  ———2015年全省建设形成年产值不少于10亿元的主食产业集群达20个左右,2020年争取达到50个以上。

 

  ———2015年主食产业化率,由目前的15%提高到30%,2020年提高到60%以上。

 

  ———2015年以主食加工为主的粮油加工业总产值争取实现2200亿元,2020年达到5000亿元以上

 

  ———2015年粮油加工转化率,由目前的72%提高到80%,2020年提高到90%以上。

 

  (三)发展重点

 

  ———优先发展主食加工业。在合理规划布局的基础上,优先支持一批日产30万个工业化馒头,或20万个包子、花卷、油条建设项目;优先支持一批日产5万公斤工业化鲜湿面条、挂面、方便面,或2.5万公斤烩面、拉面、炸酱面、面包、披萨、饼干、糕点建设项目;优先支持一批日产5万公斤速冻水饺、汤圆、粽子、包子等速冻食品建设项目;优先支持一批日产5万公斤工业化方便米饭、米线、米粉、米粥、糯米制品等米制熟食品建设项目;优先支持一批年产值在10亿元以上的主食产业化集群。

 

  ———着力推进粮油深加工和副产品循环利用。重点支持一批适应市场需求、开发特色粮油产品和专用粮油产品、大力推进粮油深加工和副产品循环利用的龙头企业;重点支持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以及起点高、规模大、功能配套、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重点支持日处理能力500吨以上的预拌粉加工项目,日处理能力1000吨以上的油料加工项目。

 

  三、推进措施

 

  (一)做大做强做优主食加工龙头企业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打破行业、地域、所有制界限,通过多渠道招商引资或企业战略性合作与重组,新建形成一批具有较大产能、较高科技含量和适销对路产品的大型主食加工企业;以现有大型骨干专用制粉、碾米和粮油仓储企业为主体,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土地、厂房、人才、技术和销售网络等资源优势,通过企业强强联合或低成本扩张,技改扩大一批主食加工龙头企业;鼓励现有主食加工优势企业,扩大产能规模,提高产品档次,创立知名品牌,并通过兼并重组等进一步做大做强,尽快打造成为规模大、实力强、技术装备先进、有核心竞争力、行业带动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支持大型主食加工龙头企业向产前和产后延伸,实现从田间到餐桌全产业链的发展模式;支持围绕龙头企业,集聚中小企业为其配套或进行下游产品深加工或物流配送,打造以龙头企业为中心的辐射式产业集群。

 

  (二)大力发展以主食为重点的粮油深加工

 

  以项目建设为支撑,突出主食加工,精心谋划一批、储备一批、推荐一批、招商一批、建设一批粮油精深加工项目,逐步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鼓励现有粉厂、米厂积极开展以面粉和大米为原料的精深加工,开发方便食品、休闲食品、保鲜食品等粮油深加工特色产品;加快发展各种杂粮馒头、果蔬馒头、营养强化馒头、功能化馒头,以及营养强化挂面、鲜切面、快餐面、方便面等;积极研发多种规格和口味的速冻馒头、速冻面条、速冻菜肴、速冻炒饭等新产品;大力开发面包、饼干、糕饼类产品,以及小麦麦胚、膳食纤维等高附加值产品;加大对残米、碎米的再加工和综合利用,发展速食米饭、方便米饭、米粥、米粉、米线、糯米制品等产品。推动粮油加工业向餐桌主食和环保、医药、饲料等领域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综合经济效益。

 

  (三)积极推进主食产业集群和粮油加工园区建设

 

  科学规划,搞好布局,加大投入,推动主食产业和粮油深加工业发展。鼓励主食加工企业与主食设备生产企业、粮食购销和物流企业、质检机构等开展联合协作,共同打造以粮食收储、加工、物流配送为一体的主食产业化集群。支持粮油加工企业进一步拉长产业链条,拓宽经营门路,加快推进综合性粮油加工园区建设,并积极创造条件扩区扩容,搞好配套设施和服务平台,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向园区集聚。积极培育园中园、共建园、特色园等新型园区,努力实现园区项目集中、资源集约、功能集成,提升园区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将其建设成为粮食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四)加快粮食品种结构调整步伐

 

  依照市场需求,积极开发和加工餐桌主食;按照主食馒头、面条和速冻、方便食品的口感、营养、品质需要,确定与之相适应的专用面粉和大米生产;根据粮食加工企业对专用面粉和大米的品质要求,加快粮食品种结构调整步伐,积极研发、培育和种植适销对路的小麦、稻谷、杂粮新品种,彻底改变过去那种“以粮食生产决定加工,以粮食加工决定市场消费”的“供需倒置”状况。加快调整粮食品种结构的同时,支持粉厂、米厂等,适应主食馒头、面条和速冻、方便食品的加工需要,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调整自身产品结构,为主食加工提供适销对路的优质原料。

 

  (五)搞好优质粮基地建设

 

  鼓励粮食加工企业走“公司+中介+基地+农户”的道路,通过开展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和订单生产、土地流转、领办农民粮油合作社等方式,建立优质粮源基地。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进行标准化生产,为面粉和大米加工提供稳定可靠的优质粮源。支持粮食加工企业建立种子培育试验基地,开展优质良种培育和对农民进行引导、技术指导等项工作。鼓励主食加工、预拌粉生产企业到优质粮食主产区开展产销衔接,重点在豫北、豫中、豫东等中筋小麦优势区及豫南弱筋小麦种植区,建立12个总面积在330万亩以上的标准化主食专用小麦示范种植基地;在郑州、新乡、开封、信阳、南阳等省辖市有选择地建立3—5个总面积在150万亩以上的标准化主食专用粳稻、中籼稻、糯稻种植基地;在洛阳、南阳、安阳、周口、三门峡等省辖市,有选择地建立5个总面积在25000亩以上的荞麦、燕麦、高粱、谷子、豌豆等小品种杂粮实验种植区。按照全省优质小麦、优质稻谷基地建设和杂粮种植试验区的规划,在全省主推5—6个优良品种,各市县依据当地情况选择2—3个优良品种,集中连片推广种植。大力发展并不断规范完善订单经营,建立企业与农户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机制,使企业和农民结成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共同体。充分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村组干部在联结市场、企业和农户中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不断完善和创新农企联结机制和合作机制。

 

  (六)实施名牌、品牌带动战略

 

  引导粮油加工企业由做产品向做品牌转变,以优势骨干企业为主体,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的原则,推进品牌整合,扩大知名品牌市场占有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粮油品牌的扩散效应和产品聚合效应,以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为核心,整合商标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实行统一品牌、统一质量、统一包装、统一经营,打造强势品牌,形成产品系列,提高产品档次,提高商标知名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各类会展等,推介品牌,不断提高河南粮油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继续支持和做大做强做优“三全”、“思念”、“博大”、“白象”、“多福多”等知名企业与品牌,充分发挥其在推进主食产业化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与引领作用。

 

  (七)推进企业技术创新

 

  鼓励和支持粮油加工企业技术创新,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粮油深加工特别是主食加工关键技术的科研攻关,积极研究和推广营养富集、节能增效、清洁卫生的现代配粉新技术,积极引进推广油料低温冷榨技术、米面食品微生物控制、传统中式主食品现代加工技术等一批重大关键技术,提高产业发展水平。鼓励粮油、主食加工关键技术和科研成果,通过技术转让、入股等方式进入企业,促进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八)建立健全粮油食品监管与安全保障体系

 

  依托粮食行业较为完备的质量检测检验体系,整合全省粮油质检和科研资源,构建高效、统一、协调的粮油食品监管、服务体系。在净化产地环境、保证粮油食品原料质量、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和风险监测预警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建立完善粮油食品安全法规,着力构建法规完善、风险可控、监管有效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粮油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快我省粮油食品质量、标准和安全体系建设。严格粮油食品质量标准实施,强化粮油食品安全全程控制。加快粮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系统和信息化网络建设,建立健全粮油食品安全数据库和预警体系,预防和控制粮油食品安全风险。支持企业建立粮油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及其召回退市制度,全面提高粮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九)加快现代粮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实施河南粮食仓储物流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建成一批跨省粮食物流节点的大型现代粮食物流园区。充分发挥郑州区位交通优势,依托其雄厚的粮油加工业基础,把郑州打造成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粮油食品交易物流中心城市,成为全国重要的粮油食品加工中心、物流信息中心、交易中心和价格中心。积极推进期货与现货相结合的粮食专业市场和粮油食品批发市场体系建设,在每个省辖市和交通便利的重点产粮大县,重点支持改造1—2个规模较大的成品粮油食品批发市场,保障城市居民粮油食品的稳定供应。

 

  (十)积极开拓粮油主食品的销售渠道

 

  鼓励以大型国有、民营和股份制企业为龙头,组建全省主食品销售企业集团。采取经营企业为主体、主食加工企业投资入股、地方政府贷款贴息或给予适当财政补贴的办法,大力发展以主食品经营为主的城乡便民超市、连锁店,统一进货渠道,统一产品配送,统一价格管理。粮食行业“放心粮油”产品和优质主食加工产品,在强化城乡主食品便民超市、连锁店主渠道营销的同时,要进一步开拓经营,扩大销售。通过发展主食产业化,切实保障军粮、救灾和应急成品粮供应,并将主食销售积极融入部队、学校、厂矿等后勤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要与遍及城镇的“双汇”连锁店、普及乡村的供销社网络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商业网点等紧密结合,并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拓宽粮油产品特别是主食食品的配送销售渠道。

 

  (十一)加快粮食产业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步伐

 

  以资本、技术、资源为纽带,通过内引外联,积极寻求战略投资伙伴,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加快壮大我省粮食产业的规模和实力。完善项目准入机制,以科技含量、环境影响、投资强度、产业效益作为标准,切实提高招商项目的档次和质量。鼓励省内企业和个人通过招商引资,新建主食加工企业,或加速对现有主食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扩大规模,提高质量,推进全省主食产业化发展;鼓励央企及省外有实力的粮食企业集团或个人,通过在我省新建或改扩建等方式做大做强以主食为重点的粮油加工企业,拉长产业链条,打造全产业链的粮食产业化集群。鼓励我省优势主食企业与境内外资本市场对接,积极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到省外、境外投资建设生产、加工、原料基地和营销网络。对在全国或国外形成一定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发展速度较快的主食加工企业,给予表彰。

 

  四、政策扶持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从2012年至2020年,每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引导和重点支持主食产业化发展、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粮油精深加工、粮油加工企业科技创新等。支持粮油品牌创建,对符合条件的重点粮油加工及高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称号的粮油加工企业,省政府给予通报表彰。

 

  (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对从事主食产业化、粮油深加工和物流配送的粮食企业,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农民粮食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在项目建设期间,当地政府要减免相关城市建设配套费用等。鼓励企业加大对主食产业化的研发投入,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研发费用,按照有关税收法律和政策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粮油加工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税法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取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1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积极争取国家对主食加工企业的减免税收政策。

 

  (三)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

 

  农业发展银行要加大对粮油加工龙头企业、粮食订单生产基地、粮油加工园区和产业聚集区、粮食仓储基础设施、主食产业化企业设备购置、技术改造、物流配送、网点建设和粮食科技成果转化等贷款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商业银行对主食产业化建设项目直接贷款。筛选一批符合产业政策、产品竞争力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的粮油精深加工和主食产业化企业,进入省重点上市后备资源库,优先培育和支持企业上市。积极探索建立主食产业化融资担保机制,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积极开展对龙头企业的担保服务。对省级主食产业化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应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推进规模经营的粮食加工企业主体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其保费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

 

  (四)提供土地优惠政策

 

  各地要在依法依规用地的基础上,采取多种途径,切实保障粮油加工园区和主食产业化集群的合理建设用地需求。

 

  (五)加大科研创新能力提升的扶持力度

 

  重点围绕传统面制品主食产业化,大宗粮食绿色加工等,在各类科技计划中优先给予支持,力争破解关键共性技术,提升产业整体核心竞争力;支持粮油加工、传统主食生产等相关企业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强粮油加工特别是主食生产方面的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支持相关企业积极申报省科技创新团队和科技创新人才。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粮油精深加工和主食产业化发展,把粮油精深加工特别是主食推进工程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进行考核和奖惩。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适当表彰。省政府成立主食产业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局。协调小组建立工作会商制度,定期研究解决主食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督查落实。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主食产业化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粮油深加工和主食产业化纳入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规划,精心部署,积极推进。

 

  (二)统筹谋划,加强协调

 

  省粮食局要担负起牵头责任,搞好规划,科学布局,制定措施,强化落实;要切实加强行业管理,防止一哄而上、低水平建设和重复建设,并在托市收购、小麦竞拍、定向销售和粮食移库、省级储备粮布局等方面,向龙头加工企业倾斜;要进一步搞好调查研究,把粮食安全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积极试点地方储备和成品粮油在龙头加工企业的商业储备模式;要深入基层,加强调研,掌握工作进度,倾听企业呼声,了解反映或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粮油深加工和主食产业化的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三)密切配合,扎实推进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优先纳入省重点项目管理;财政部门要整合涉粮、涉农资金,支持主食产业化和粮油深加工;农业部门要加强引导和服务,加大小麦等主粮品种结构的调整力度,为主食产业化发展,加快原料基地建设步伐,并在安排农产品加工项目投资时,优先考虑安排粮油精深加工项目;商务、供销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主食产品进入城乡商业超市和经营网点的协调支持,制定优惠政策,降低进入门槛,减少流通费用;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支持粮油精深加工特别是主食产业化企业退城进郊,优先安排粮油加工建设用地需求,认真落实土地转让中的优惠政策;科技部门要加大对粮油精深加工和主食产业化科技项目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使用上,优先安排主食产业化发展项目;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支持主食产品的运输保通工作,努力推进物流新技术在运输过程中的应用,为主食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广电部门要加大对粮油精品特别是主食产品的公益性宣传,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国税、地税、电力、工商、质监、卫生和食品安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强有力的协作机制,确保主食产业化和粮油深加工的顺利推进。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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