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黔食药监餐发〔2018〕40号 发布日期 2018-03-14 生效日期 2018-03-14 有效性状态
发布单位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文号 | 黔食药监餐发〔2018〕40号 |
发布日期 | 2018-03-14 | 生效日期 | 2018-03-14 |
有效性状态 |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其他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http://www.gzhfda.gov.cn/read_Article_49_16042_5747794543.shtml 附件:关于认真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之食之放心的工作意见 |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实施方案和考核方案的通知》(黔文明〔2018〕3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我省食品安全质量,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附件: 关于认真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之食之放心的工作意见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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