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加强推进牧区肉羊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内农牧畜发[2016]383号)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发布文号 内农牧畜发[2016]383号 发布日期 2016-12-20 生效日期 2016-12-20 有效性状态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发布文号 内农牧畜发[2016]383号 发布日期 2016-12-20 生效日期 2016-12-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其他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nmagri.gov.cn/zxq/xztz/632796.shtml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加强推进牧区肉羊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盟市农牧业局:

  为积极推动畜牧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融入我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提升行业治理能力,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自治区农牧业厅在总结各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加强推进牧区肉羊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农牧业部门要将开展牧区肉羊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推动牧区肉羊实现优质优价,促进牧民持续稳定增收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自治区农牧业厅。

  今后,自治区农牧业厅将对各地贯彻落实本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要求,将其纳入系统内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6年12月20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加强推进牧区肉羊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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