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的公告(2018年 第7号) 2018-11-01 13:14:50 热度: 来源:food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 2018年 第7号 发布日期 2018-06-21 生效日期 2018-06-21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 2018年 第7号 发布日期 2018-06-21 生效日期 2018-06-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限量相关 备注 为保障婴幼儿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依据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风险评估结论,现制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为0.06mg/kg,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