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环办监测[2016]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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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环境保护部

环境保护部

发布文号 环办监测[2016]104号
发布日期 2016-11-01 生效日期 2016-11-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提升环境监测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保障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我部组织制定了《“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pdf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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