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执行2018年第127号、第135号公告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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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1号
发布日期 2018-11-16 生效日期 2018-11-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将2018年第127号公告、2018年第135号公告施行日期延后至2018年12月24日。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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