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的通知 (主席令第十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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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主席令第十六号
发布日期 2018-10-26 生效日期 2018-10-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法律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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