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 发布文号 |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37号 |
---|---|---|---|
发布日期 | 2018-10-22 | 生效日期 | 2018-10-22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产品及原料,进出口 |
备注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度菜籽粕输华安全卫生条件的议定书》,现将《进口印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进口印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的菜籽粕允许进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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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 发布文号 |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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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8-10-22 | 生效日期 | 2018-10-22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产品及原料,进出口 |
备注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度菜籽粕输华安全卫生条件的议定书》,现将《进口印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进口印度菜籽粕检验检疫要求》的菜籽粕允许进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