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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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文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19号
发布日期 2018-04-12 生效日期 2018-04-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产品及原料
备注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4509607/c6161186/content.html

附件1.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

    附件2.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规范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盐专营办法》和相关国家标准,制定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附件1)和《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管理办法》(附件2),现予公告。

 

       附件:

    附件1.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

 

    附件2.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管理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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