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及保健食品专项抽检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三〔2018〕41号)

#abc, #bac { width: 300px; visibility: hidden; background: #ffffe1; position:relative; margin: 25px 0px 0px 0px; float: left; border: 1px #000000 solid; }.abc{position: absolute;height:25px; }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食药监办食监三〔2018〕41号
发布日期 2018-03-31 生效日期 2018-03-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食品及保健食品专项抽检监测工作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有关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工作要点》的有关安排,为加大对重点食品品种抽检监测力度,总局组织制定了《食品及保健食品专项抽检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8年3月21日

 

       食品及保健食品专项抽检监测工作方案.doc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