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中国向新西兰出口新鲜洋葱植物卫生要求的公告(2017年第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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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2017年第45号
发布日期 2017-06-13 生效日期 2017-06-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进出口
备注  

  经质检总局与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友好协商,已就中国输新新鲜洋葱的植物卫生要求达成一致,符合《新西兰新鲜洋葱进口卫生标准》(IHS,见附件)的中国新鲜洋葱可以向新西兰出口。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新西兰新鲜洋葱进口卫生标准(IHS)

 

  2.    新西兰新鲜洋葱进口卫生标准(IHS)参考译文

 

  质检总局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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