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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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安监总办〔2017〕49号
发布日期 2017-05-09 生效日期 2017-05-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规范性文件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暂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

 

  《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7年第4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7年5月9日

 

  1、   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

 

  2、   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对象信息汇总表

 

  3、   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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