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商贸发〔2016〕4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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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商务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贸发〔2016〕484号
发布日期 2016-12-26 生效日期 2016-12-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本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商务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推动外贸调结构转动力,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巩固贸易大国地位,推进贸易强国进程,商务部制定了《对外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并经商务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对外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文)

 

  商务部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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