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发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的公告(2017年第4号)

#abc, #bac { width: 300px; visibility: hidden; background: #ffffe1; position:relative; margin: 25px 0px 0px 0px; float: left; border: 1px #000000 solid; }.abc{position: absolute;height:25px; }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2017年第4号
发布日期 2017-01-10 生效日期 2017-01-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通用基础
备注  相关链接:《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解读

  为做好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规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月10日
 

       附件 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docx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