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印发《质量品牌提升“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质检质〔2016〕5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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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国质检质〔2016〕595号
发布日期 2016-12-16 生效日期 2016-12-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现将《质量品牌提升“十三五”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质检总局

 

  2016年12月16日

 

 

  附件: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质量品牌提升“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质量品牌提升“十三五”规划

 

  质量品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集中体现企业竞争能力和国家综合实力。“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质检事业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攻坚时期。随着我国进入经济新常态,质量品牌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当前,深入开展质量品牌提升工作,是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有效途径;是扩大国内消费需求、改善民生福祉与社会福利水平的内在要求;是打造中国质量和中国品牌良好形象、推动经济由大到强的战略选择。

 

  《质量品牌提升“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全国质检系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等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品牌工作的部署要求,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专项规划。《规划》着眼于加快质量强国建设,充分发挥质量管理、品牌建设、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执法、出入境检验检疫等职能作用,统筹布局、综合施策,是全国质检系统“十三五”时期推动质量品牌提升的行动纲领。

 

  一、发展基础与环境

 

  (一)“十二五”时期发展回顾。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质检系统认真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努力推动质量品牌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质量宏观管理显著加强。成功召开了中国质量(北京)大会,推动设立中国质量奖,发布实施质量发展纲要、计量发展规划和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全面铺开,开展“质量兴(强)省”活动的省份达到30个,2800多个市县开展“质量兴(强)市(县)”活动,覆盖面超过96%,质量品牌工作加速向服务业拓展延伸。二是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从82.6提高到83.34,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从87.5%上升到91.1%。服务业质量稳中有升,重点服务领域顾客满意度保持在“比较满意”水平。特种设备安全稳步提高,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从0.67降至0.36。三是品牌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开展了“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新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40个,积极构建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对1591个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进行了测算,建成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236个,批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825个,核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3356家,建成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14家,建成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132个。四是质量治理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质量规章制度日益健全,风险预警管理、质量安全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社会质量监管和质量人才队伍管理等机制不断完善,全国“质量月”活动联合主办单位扩大到39个部门,参与企业超过200万家,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日趋改善,产品“三包”制度逐步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不断深化,质量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五是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达到536个,获得国际认可的国家计量校准测量能力达到1266项,更新20项国家计量基准,批准国家有证标准物质3031种,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总数达到11.6万项,建立覆盖30余行业的11项基础认可制度和42项认证制度,各类检验检测机构达到28340家,质量技术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

 

  与此同时,我国在质量品牌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质量总体水平不高,产品服务质量水平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质量促进与品牌建设的法律政策体系尚需完善,互联网和新经济蓬勃发展形势下的质量品牌创新能力和治理水平有待提高。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国家质量技术基础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促进转型发展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地区间质量竞争能力差距较大,尤其是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出现“质量洼地”。部分行业产品结构不合理,自主知识产权含量低,产品可靠性不高,不少企业质量管理薄弱、质量损失较大,服务业投诉数量快速增长,出口产品召回数量较多,发展的质量效益水平有待提高。企业质量品牌意识和培育能力不强,在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和产品不多,品牌效应尚未发挥。当前,要实现中国经济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的转变,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经济新优势,亟需聚焦问题、精准发力、补齐短板,加快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工作。

 

  (二)“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深入推进,质量品牌提升工作面临重大机遇与挑战。

 

  从国际形势看,全球经济复苏进程比较缓慢,国际竞争形势更加严峻。欧美发达国家积极推动“再工业化”和高端制造,发展中国家加快工业化进程,对我国产业形成双重夹击。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进一步加剧,对质量的要求更加严格,已从对单一产品的指标性能等技术要求转向生产检验和质量保障等管理体系要求,从微观技术层面向宏观制度层面转变,对中国出口企业及上下游产业造成了严重影响。国外知名品牌加剧向国内市场渗透,跨国企业借助资本、技术、品牌和管理上的优势,不断收购或冷冻中国品牌,抢夺品牌控制力、话语权、定价权。

 

  从国内趋势看,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品牌工作高度重视,明确提出建设质量强国的奋斗目标,对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作出了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的部署。“中国制造2025”加快实施,服务经济创新发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深入推进,质量品牌建设越来越成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重要导向,成为做强存量、做优增量的必然选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质量品牌建设注入新的活力。企业质量公共服务、质量技术服务平台、检验检测服务、标准引领、质量诊断等服务的需求日益迫切。人民群众对优质产品和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盛,品质消费、品牌消费成为消费新趋势,增强消费信心、引导中高端消费回流都需要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质量品牌建设的任务紧迫而艰巨。全国质检系统要认真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当前推进质量品牌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大势,切实按照总局党组的工作安排,稳扎稳打,一步一个脚印把各项措施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坚持“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完善质量宏观管理,健全市场竞争规则,加强质量监督执法,夯实质量技术基础,推进社会质量共治,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切实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满足产业结构和居民消费升级的新需求,促进质量品牌供需平衡,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为质量强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决定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不断激发企业提升质量和培育品牌的内生动力,把企业市场竞争的重心由低价胜出引导到提升质量溢价与品牌效应上来。加快转变质检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质量品牌发展的战略研究和规划引导,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提升质量治理体系与能力的现代化水平,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坚持改善供给与满足需求相结合。抓住制约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的关键问题,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势,开展共性与关键质量技术攻关,完善政策体系,加强质量管理,培育自主品牌,引导产品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品牌需求。立足多元化、多层次质量品牌市场,强化理性消费、科学消费,提升全民质量品牌意识。

 

  坚持创新驱动与改革当先相结合。发挥创新在加强质量品牌建设中的引领和驱动作用,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质量品牌促进体系,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与内生动力,主动实施优质优价、优进优出、优胜劣汰的竞争策略。进一步树立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紧紧围绕质量品牌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大力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厘清政府、市场和社会关系,理顺质量品牌与市场利润的正向挂钩机制,切实用新一轮的改革搭建更高水平的工作平台。

 

  坚持统筹规划与稳步推进相结合。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会同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各司其职,凝聚合力,强化业务融合、工作联合,推动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落实、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大质量工作格局,提高各项工作的有效性、整体性和协调性,稳步推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的机制建设和制度安排。

 

  (三)发展目标。

 

  --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质量发展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支撑作用得到进一步强化,质量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质量竞争型产业比重逐步提高,出口产品质量溢价水平明显提升,涌现出一批质量领军企业、优势产业以及消费者喜爱的国民产品和优质服务。国产中高端消费品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网络交易产品和服务质量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服务业质量水平明显改善,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建成一批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更好地发挥质量的战略性、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区域质量发展更加协调,产品、企业、产业、区域的质量竞争力得到强化,社会公众的质量获得感明显增强。到2020年,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4.5,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2%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4.8%,重点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8,建成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200个、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350个、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10个、食品农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100个、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1000个、质量风险信息监测点500个。

 

  --品牌建设取得较大成效。品牌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自主品牌和知名品牌数量显著增加,品牌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品牌价值和效应明显提升,品牌建设成果有效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品牌培育能力显著增强,培育形成一批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发展壮大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产业集群,逐步树立“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安全诚信优质的新形象。到2020年,建成全国知名品牌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50个、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80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40个、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50个、中国知名品牌和国际知名品牌300个。

 

  --质量发展基础更加扎实。质量技术基础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国家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试点取得显著成效,质量技术基础更加稳固,攻克一批影响产业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问题。质量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进一步强化,政府、企业经营管理者、产业工人的质量意识明显增强,工匠精神得到弘扬,全民质量素质不断提升,质量人才梯队建设更加成熟。

 

  --质量治理与促进体系进一步健全。质量宏观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质量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品牌发展战略有效实施,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不断优化,事中事后监管得到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食品农产品进出口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监管、舆论监督、消费者选择更加科学有效,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逐步建立,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提升发展质量效益。

 

  树立优质发展理念。大力宣传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坚持质量至上、好字当先、好中求快,全面提高各行各业的质量管理意识。弘扬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提倡工匠精神,为推动中国制造走向精品制造、中国服务走向优质服务注入质量底蕴。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提升生活质量水平。

 

  创新质量宏观管理。进一步健全大质量工作机制,推动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继续深入开展质量强省、质量强市、质量强县活动。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争取将绩效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依据之一。严格质量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严肃查处质量事故涉及的渎职腐败行为。

 

  完善质量统计体系。加强宏观质量和效益研究,探索建立科学反映质量提升成效的综合指标,健全以产品质量合格率、质量竞争力、质量工作满意度、质量技术基础等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指标体系,推动将质量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研究建立城市发展质量指标体系,引导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完善质量统计调查制度,加强质量状况分析,提供着眼经济发展全局、反映质检职能的高水平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建立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区域性质量竞争力指数,研制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能力指数,将质检部门打造成为“质量信息权威发布机构”,建立集信息发布、在线调查、资源共享、沟通交互于一体的质量综合服务平台。

 

  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归集机制,搭建质量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的信息共享。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推进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完善质量信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联合各部门实施严重质量失信联合惩戒,加大对质量失信惩戒力度。推动企业强化质量主体责任和诚信意识,实施产品质量信息自我披露,公开产品质量承诺,发布质量信用报告,强化企业自觉承担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对进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实施信用管理,建立进出口信用记录制度。【全文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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