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乳酪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总署公告〔20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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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总署公告〔2016〕2 号
发布日期 2016-01-14 生效日期 2016-01-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进出口,其他
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截至2016年1月12日,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乳酪(税则号列:04061000、04063000、04069000)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5355吨,超过2016年5319吨的特殊保障措施触发标准。

 

  因此,自2016年1月15日起,对《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乳酪恢复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对于在途农产品的税率适用和其他有关事宜,按照海关总署2008年第91号公告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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