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启用新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专用章的通知(食药监办[2012]148号)

#abc, #bac { width: 300px; visibility: hidden; background: #ffffe1; position:relative; margin: 25px 0px 0px 0px; float: left; border: 1px #000000 solid; }.abc{position: absolute;height:25px; }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食药监办[2012]148号
发布日期 2012-12-1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局机关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市公安局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印章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自2012年12月24日起,启用新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注册专用章、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专用章、医疗器械注册专用章、进口药品注册专用章、特殊药品进出口审批专用章。印章样式见附件。原注册专用章同时废止。

 

  附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专用章式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18日

 

  附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专用章式样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