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9个配套技术性规范的通知(农质安发[2008]7号)【2016-01-01部分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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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农业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质安发[2008]7号
发布日期 2008-05-21 生效日期 2008-05-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本法规附件3.《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写指南)》已停止执行,依据请查看::关于印发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写指南)》的通知(农质安发[2010]16号)
本法规附件1.《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资格确认评定规范》已废止,依据请查看:关于印发《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资格确认评定规范》等5个制度规范及式样的通知中的附件: 1.《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资格确认评定规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

 

  为科学、规范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工作需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在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9个服务于登记审查和专家评审的配套技术性规范,并在部分省份和试点产品登记过程中进行了验证。现予正式印发,请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过程中贯彻执行。

 

  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部中心地理标志处反馈,以便届时修订、完善。地理标志处联系电话:(010)62191443;传真:(010)62115730,电子邮件:gaofang@agri.gov.cn。

 

     附件

 

  1.《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资格确认评定规范》

 

  2.《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生产地域分布图绘制规范》

 

  3.《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写指南)》

 

  4.《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规范》

 

  5.《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书》

 

  6.《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报告》

 

  7.《农产品地理标志现场核查规范》

 

  8.《农产品地理标志专家评审规范》

 

  9.《农产品地理标志核查员培训注册管理规范》     附件1-附件9.doc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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