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提供零供交易管理立法建议的函(商秩司函〔2013〕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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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商务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秩司函〔2013〕183号
发布日期 2013-06-14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5号)等文件精神,抓紧研究制定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的法规,我部拟会同法制办、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部门于6月中旬至8月中旬赴部分地区开展立法调研。为切实做好立法准备工作,请你们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调研了解本地区零供交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立法意见建议等,于7月15日前将有关情况报我司。

  联系人: 于世伟  刘红宇

  电  话:85093316  85093361

  邮  箱:qlzd@mofcom.gov.cn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2013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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