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2012年版)(工信部联节[2012]620号)【2016-12-14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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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环境保护部

发布文号 工信部联节[2012]620号
发布日期 2012-12-2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16-12-14
备注 本目录已废止,请查看2016版: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2016年版)》的通告(工信部联节〔2016〕398号)

《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2016年版)》解读里问题1说明2012版作废

  为落实《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十二五”规划》,引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尽量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减少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从源头削减或避免污染物的产生,现发布《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2012年版)》。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       技        部

 

  环  境  保 护 部

 

  2012年12月27日

 

  附件下载:   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2012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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