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海关总署 | 发布文号 |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110号 |
---|---|---|---|
发布日期 | 2009-12-04 | 生效日期 | 2009-12-09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备注 | 暂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自2009年12月9日起,禁止进出口莱克多巴胺和盐酸莱克多巴胺。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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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海关总署 | 发布文号 |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1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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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09-12-04 | 生效日期 | 2009-12-09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备注 | 暂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自2009年12月9日起,禁止进出口莱克多巴胺和盐酸莱克多巴胺。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