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茄果类蔬菜等37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的通知(农办质[2012]8号)【废止】

#abc, #bac { width: 300px; visibility: hidden; background: #ffffe1; position:relative; margin: 25px 0px 0px 0px; float: left; border: 1px #000000 solid; }.abc{position: absolute;height:25px; }

发布单位

农业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办质[2012]8号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2012-05-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13-06-01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检测相关
备注 本法规已停止使用,详情请查看:《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茄果类蔬菜等55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的通知》(农办质〔2013〕17号)http://www.foodmate.net/law/shipin/177139.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农垦、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水产)局,各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定点检测机构:

  为科学、规范地做好无公害农产品检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茄果类蔬菜等37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现印发你们,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茄果类蔬菜等14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的通知》(农办质[2011]1号)中所规定的“茄果类蔬菜等14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停止使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下载:   茄果类蔬菜等37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xls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