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各级农业植物检疫实验室在人员配备、检验用房、设施、环境条件及仪器设备等方面的基础条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农业植物检疫实验室建设。食品产业链内部商城,满足食品行业需求。标准翻译(汉语与英语、日语、韩语互译): 详询0535-2129195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 发布日期 2009-04-27 标准状态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实施日期 2009-10-01 颁发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