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大豆皂苷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和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以及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大豆粕或大豆胚芽为原料提取的商品大豆皂荚。食品产业链内部商城,满足食品行业需求。标准翻译(汉语与英语、日语、韩语互译): 详询0535-2129195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 发布日期 2008-11-04 标准状态 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实施日期 2009-01-01 颁发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