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剂超标成为食安问题中的高频词汇。4月8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食药监局”)发布“关于2018年一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分析的公告”显示,一季度北京共完成31大类8394批次食品样品抽检,不合格样品43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9.49%。其中,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约占不合格样品批次的21%,成为食安问题重灾区。
公告显示,在抽检出来的43批次不合格样品中,有9批次样品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占不合格样品批次的21%,占本季度抽样总量的0.11%。从食品种类看,餐饮食品中的苯甲酸及其钠盐、罐头食品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量、蔬菜制品中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及水果制品中铝的残留量等4类食品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资料显示,按照各国的食品安全标准,虽允许在食品中添加苯甲酸及其钠盐,但一般会规定使用范围。其中,我国将苯甲酸及其钠盐列为A级绿色食品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此外,据《GB 2760-2014 食品添加使用标准》的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罐头中不能使用。
食品添加剂超标集中在防腐剂中。在上述四类被超标、超范围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中,有三类为食品起到防腐、保鲜的作用。北京商报记者查询发现,苯甲酸及其钠盐与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为食品中较为常见的防腐剂,苯甲酸及其钠盐有防止变质发酸、延长保质期的效果;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对霉菌、酵母菌、细菌具有很好的抑制作用。此外,二氧化硫可以抑制细菌和真菌滋生,可以起到食物杀菌、防腐的作用。除防腐剂中的食品添加剂超标外,还有部分不合格食品样品中铝元素超标。据悉,食品中含铝则是为了保持膨化食品的酥脆口感。
对于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食药监局表示,已分别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食品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同时,市食药监局提醒市民、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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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foodq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