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业是我国农业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关税壁垒逐渐减弱,代之以技术性壁垒出现,一些发达国家不断增加检疫项目和提高检验标准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使我国水产业出口遭受损失。
本文将分析我国水产品贸易的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以及技术性贸易壁垒对经济和贸易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水产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策略。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产生的原因
随着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国际分工日益精细,发达国家有意识的地利用技术标准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口,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企业的目的。这种带有歧视性的技术标准差别就形成了所谓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简称TBT)。
可见,技术性贸易壁垒产生是顺应了世界经济发展趋势,符合人们不断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只是在以后的发展中被贸易保护主义利用,形成一种贸易保护措施。
二、我国水产品出口贸易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水产品出口品种单一,缺乏国际竞争力
水产品出口多集中在对虾、鳗鱼等品种,一旦某个品种出口受阻,出口额势必大幅度下降。目前,我国向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了水产品,但主要集中在欧盟、美国、日本和韩国,出口市场过分集中,一方面使我国水产品出口效益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容易引起贸易争端。
药物残留问题是影响我国水产品出口的主要因素。主要进口国以药残超标为由对我国水产品实行技术性贸易壁垒。近年来,水产品中违禁使用孔雀石绿问题国内曝光,未来水产品出口而言,药残问题仍然十分严峻。
日本肯定列表的实施必将对我养殖水产品出口产生影响;紫菜虽然打开了日本市场,但也面临着品质不符合日方要求问题等等。由药残事件看出我国水产品出口中仍然存在突出问题:一是渔民质量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生产用药行为需要加大规范力度;三是进口国标准研究和我国标准制修订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
(二)出口仍以初级产品为主,附加值较低
我国出口美国的对虾多以初级加工产品为主,而其他国家出口美国的对虾多数为精深加工品。韩国、台湾省、泰国和越南的对虾加工品出口到美国的平均价格分别为20、19、10、10美元(每千克计),而我国大陆地区只有8美元。
(三)技术性贸易壁垒越来越威胁我国水产品出口贸易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的信息,我国是WTO反倾销和反补贴协议最大受害国。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已经有26个国家对我国提起反倾销和反补贴案422起,涉及到我国上千种出口商品,造成每年100多亿美元的损失。目前国际社会越来越重视贸易与环境问题,生态标签将成为一个新的非关税壁垒,我们应对此有足够的重视。
三、我国水产品出口贸易遭遇的技术壁垒
(一)日本
日本对进口的水产品设置的技术壁垒多而且要求高,在有关健康、卫生、包装、标签等方面要求严格,审核程序复杂。日本与水产品进口相关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是检验标准。日本对进口水产品实施检验的主要依据是《食品卫生法》。根据规定,进口的水产品只有在微生物、农兽药残留及大肠杆菌等方面共计近30个项目经检验合格的水产品方可通关。
二是对进口水产品的国外厂商实施卫生注册制度。要求对水产品的国外养殖加工企业的加工工序和产品卫生质量进行严格的审核认证,通过审核注册后有效期为三年。只有取得认证的企业,其加工的水产品方能进入日本市场。
三是标签。在市场上销售的各种水产品必须加贴标签,提供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多方面的信息,其中进口产品的产地要求标明原产国和具体产地名,甚至具体到该产品是否属于养殖品、天然品、解冻品等细节。
四是通关手续繁琐。水产品到达日本7天之前,进口商必须向厚生大臣提交进口说明书,审查通过后,水产品才能入关进入保税库,然后日本卫生监督人员根据规定对有关项目进行检验,对不合格产品将责令进口商退回或监督报废。
(二)韩国
韩国政府为了保护本国水产业免受、少受市场开放和进口产品增加的冲击,抓住水产品管理难度大、质量不易控制等特性,利用卫生标准、检验检疫等非关税壁垒重重设限。
一是卫生标准。韩国除对进口水产品的激素、农药残留、重金属及其它有害物质等的含量标准甚是苛刻,某些针对中国水产品的规定明显高于国际通用规则,在中国水产品中一旦检验出不合格就全部退货。
二是通关手续。韩国以卫生标准不符为由对产自我国的泥鳅、鳗鱼等5种水产品实行歧视性的“先精密检验后通关”,使得通关时间延长,水产品的新鲜程度大受影响,活鱼死亡率较高,损失达3%。
三是金属异物。中国出口到韩国的水产品通关时要接受韩方的金属探测检查,一旦检出金属异物,全部货物将予以返运或销毁。
四是原产地标识。除活鱼外其它水产品均需原产地标识。原产地标识实际上就是隐性的贸易壁垒,可以起到抑制韩国人消费进口产品的作用。
(三)美国
美国进口水产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有:
一是水产品生产企业的备案制度。对美出口的水产品企业必须建立HACPP质量保证体系,取得输美水产品HACPP验证证书,并经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备案后,才能进人美国市场。
二是对进口水产品实施严格的抽样检测制度。FDA要求在水产品抽查检测221类农药、抗生素和兴奋剂类残留,并明文规定氯霉素和磺胺等11种药物禁止使用。
三是对我国水产品氯霉素的检测加大了抽样比例。每个货柜要抽6——12个样品,不做混合样,只要有1个样品的检测结果为阳性,整批产品就判为不合格。一旦在水产品中检出问题,除了对该批货物进行销毁、退货等处理外,美方将把该批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列入不经检验即自动扣留的名单中。如果从一个地区的某一产品中检出的问题较普遍,则会将整个地区列入名单。
(四)欧盟
欧盟法令要求向欧盟市场输出的水产品加工企业必须获得欧盟注册,必须建立一个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强制实施HACCP制度。所有的进口水产品都必须附有卫生健康证明,且应以货物目的地的官方语言印制。此外,欧盟对进口水产品的检验要求非常苛刻,检验项目多达100余项。
四、我国水产品出口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策略
(一)提高我国水产品质量,创造我国水产品品牌
我国水产品出口要有效应对技术贸易壁垒,关键在于降低水产品的药物残留,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为此,我国水产品出口企业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研究和掌握进口国的水产品安全检测标准。只有掌握标准,才能有的放矢地组织出口水产品的生产和加工,才能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进口地的要求。
第二,大力进行标准化生产,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发展无公害水产品、绿色水产品、有机水产品。
第三,我国水产生产加工企业在努力提高水产品的质量,把好质量关的同时,还应树立良好的品牌意识。
(二)实施“标准化”战略,建立完善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
现在,我国正在推行农业标准化,渔业也要推行标准化。渔业标准化的内容,主要包括5个方面:
一是水产品及其副产品的等极标准;
二是水产品种苗、亲鱼等品种标准及渔用生产资料质量标准;
三是水产捕捞、水产养殖的操作技术规范化;
四是水产品加工包装、储藏(冷冻)、保鲜、运输、标识标准;
五是渔业基础标准,如检测技术标准,渔业水域环境标准等。这说明传统渔业生产经验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是体现了渔业标准化的要求的,也是适应渔业国际化所必需。
(三)充分利用WTO的TBT协议应对国外歧视性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我国水产品出口一旦遭遇歧视性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受害企业和政府应积极地利用多边贸易组织和WTO的TBT协议进行起诉。
可依据TBT协议规定的在产品法规、标准、认证和检疫制度方面实行非歧视的原则和国民待遇,防止发达国家对我国水产品实行双重标准。如果发达国家违反非歧视原则,对我国水产品要求高于其本国水产品的技术标准,我国企业可提出抗辩。此外,建议有关政府部门尽快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机制。
(四)以信息为依托,建立水产业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
国外技术标准和法规经常修订,因此要密切关注国外标准动向,鉴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突发性和信息收集的艰难性,我国应建立专门的信息收集和咨询机构,并且发挥驻外经商机构!经贸研究机构优势,定期收集、整理、发布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最新动态,接受国内企业的咨询,同时对我国进出口产品的流量和争端情况实施有效监测,并建立专门的研究机构提交分析报告和建TBT对我国水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对策分析议,使我国水产品企业在贸易战中赢得主动。 编辑:food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