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湿米粉(征求意见稿)》《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惠州梅菜(征求意见稿)》《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纳豆粉(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粤卫通〔2019〕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委组织起草了《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湿米粉(征求意见稿)》、《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惠州梅菜(征求意见稿)》和《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纳豆粉(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委组织起草了《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湿米粉(征求意见稿)》、《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惠州梅菜(征求意见稿)》和《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纳豆粉(征求意见稿)》。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相关程序,现公开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请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省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

 

  传真:020-83813806,电子邮箱:spc204@163.com,邮寄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邮编510060)。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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