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19年第17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抽检饼干、酒类、糕点、食用农产品共4类食品7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抽检饼干、酒类、糕点、食用农产品共4类食品7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糕点3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饼干8批次、酒类8批次、食用农产品2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京山欣和欧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武汉海之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之最钢琴蛋糕(生产日期/批号:2019-2-20)、圆满小蛋糕(生产日期/批号:2019-2-22),丙二醇检出值分别为3.35g/kg、3.35g/kg,标准规定为≤3.0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2. 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京山联合广场店销售的标称湖北港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抹茶蒸蛋糕(生产日期/批号:2019-2-18),丙二醇检出值为4.81g/kg,标准规定为≤3.0g/kg。初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武汉、孝感、荆门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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