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和食用农产品10类食品34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9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其他污染物、质量等指标。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新疆泓腾农牧生态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风干牦牛肉(麻辣),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新和县爱基穆食品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酿造食醋(爱基穆荞麦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伊犁艾利贝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琵琶腿和香辣鸡翅根,均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其他污染物指标问题
墨玉县加汗巴格乡帕克迪亚乃提农副产品加工厂生产的红花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质量指标问题
(一)和静瑞祥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纯菜籽油,酸值(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新和县爱基穆食品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酿造食醋(爱基穆荞麦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天山区北湾街乐宝龙食品厂生产的鸡精和乐宝龙鸡精,均为呈味核苷酸二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