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审,批准北京大农时代农药技术研究所等12家单位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有效期五年。 特此公告。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审,批准北京大农时代农药技术研究所等12家单位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有效期五年。
特此公告。
农业农村部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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