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期)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15批次,涉及产品为饮料,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其中合格样品11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15批次,涉及产品为饮料,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其中合格样品11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师宗县建成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滇水印象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德宏州芒市天明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天明山饮用天然矿泉水,偏硅酸(界限指标)达不到明示执行标准要求和标签明示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昆明鄂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玛咖能量植物运动饮料,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云南隐玉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隐玉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师宗县建成水业有限公司、德宏州芒市天明山矿泉水有限公司、昆明鄂云食品有限公司、云南隐玉水业有限责任公司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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