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2018年第42期)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厅现对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42期)进行公示。   近期,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速冻食品,豆制品,餐饮食品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厅现对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42期)进行公示。

 

  近期,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速冻食品,豆制品,餐饮食品,蜂产品,酒类等9类食品316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16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速冻食品6批次、豆制品5批次、餐饮食品18批次、蜂产品1批次、酒类6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白山市合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桦甸市洪顺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灰苏籽油,过氧化值检出值为7.3mmol/kg,标准规定为≤6.0mmol/kg。初检机构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复检机构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二)和龙市福万家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利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月韩式拉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45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初检机构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三)宽城区军成蔬菜店销售的标称来自粮油市场小凤蔬菜的小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88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双辽市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德惠市钰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的卤鸡腿,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400000CFU/g、2300000CFU/g、3500000CFU/g、1700000CFU/g、220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长春、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延边、白山、四平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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