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门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科研院(所),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学协会,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厅对各部门各单位反馈《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自治区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门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科研院(所),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学协会,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厅对各部门各单位反馈《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进行收集汇总。于7月8日组织食品、机械、民政和新能源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共同学习和讨论所提出的意见,并加以修改。经修改将原征求意见稿共“十章七十一条,22页内容”修改成“九章五十四条,18页内容”,现再次征求意见和建议。

 

  我厅同步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到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网站,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请于2019年7月23日(星期二)下午17点前将反馈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书面及电子版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标准化处。

 

  联 系 人:路  敏   张  军

 

  联系方式:0951-5672142

 

  邮    箱:602892174@qq.com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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