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罐藏食品分类》等17项食品及相关产品领域国家标准(报批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修改单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罐藏食品分类》等17项食品及相关产品领域国家标准和修改单已完成报批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8月15日前将《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修改单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罐藏食品分类》等17项食品及相关产品领域国家标准和修改单已完成报批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8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寄回、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单位,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电子邮件:wangxy@sac.gov.cn

 

  2019年7月15日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