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食品地方标准的公告(豫卫公告〔2019〕6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9〕55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废止《河南省地方标准 调味面制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9〕55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废止《河南省地方标准 调味面制食品》(DB41/T 515-2007)。

 

  特此公告。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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