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26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1〕1376号),涉及我省食品经营企业1家,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枝江市董市镇综合市场易礼翠销售的 “泥鳅”
(一)抽检基本情况
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枝江市董市镇综合市场易礼翠销售的 “泥鳅”(购进日期:2021-07-13)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C21000000360200103”,经检验恩诺沙星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8月13日枝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枝江市董市镇综合市场易礼翠经营场所及库房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泥鳅”4公斤,货值111元,已销售3.7公斤,自行食用0.3公斤。枝江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