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3期(总第345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和饮料共13大类食品462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饮料5大类食品11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生物毒素、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东阿县姜楼镇家乐佳批发站销售的辣椒,经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阿县姜楼镇家乐佳批发站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烟台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郓城县彬河水产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三)即墨区农悦生活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四)沂水县四季鲜蔬果超市信合家园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高青实惠青菜经营部销售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山东华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老年豆奶粉(固体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临沂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市北区小然然早餐店加工的油条(油炸面制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生物毒素问题

 

  济宁市任城区焕焕粮油店销售的标称为泗水县圣水峪镇小黑孩花生油加工坊生产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五、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山东贵诚集团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贵诚超市光明店销售的标称为枣庄长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菇,镉(以Cd计)不符合产品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济南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经六路店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烟台钟明水产有限公司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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