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安徽省农委获悉,根据农业农村部要求,安徽省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近日组织全省16个兽医实验室开展了非洲猪瘟检测能力比对工作。依据比对结果,授权16个兽医实验室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工作。
授权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工作实验室名单如下:合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淮北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实验室、亳州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实验室、宿州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实验室、阜阳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实验室、淮南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实验室、滁州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实验室、六安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实验室、芜湖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实验室、宣城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实验室、安庆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实验室、黄山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实验室、五河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实验室、贵池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实验室、安徽农业大学畜禽疾病检测中心、安徽省农科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兽医临床诊断中心。
安徽省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各地要积极开展辖区内的非洲猪瘟检测工作:一是对受威胁区规模场开展排查监测;二是对辖区外进入本地区的生猪及其产品开展抽样检测;三是对具有高风险的屠宰场及周边环境采样检测;四是对辖区内可疑饲料等进行检测;五是对备案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测。授权实验室要结合当地工作实际,根据防控需要确定检测项目,要严格按照非洲猪瘟检测规程,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规定,不得擅自保存病料,不得从事非洲猪瘟病毒的活毒研究。省防非指办将不定期对被授权实验室的实验活动和生物安全进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