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9日,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8年第五十四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食品为5批次水果制品,全部合格;2批次食用农产品,共2批次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池州市贵池区杏花村农贸市场的刘四洲(个体工商户)散装外购并销售的1批次小青菜(购进日期/批次2018/10/18),氟虫腈检出值为0.03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散装外购并销售的1批次黄白菜(购进日期/批次2018/10/18),氟虫腈检出值为0.026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承检机构为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同时,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食品主要包括白菜、青菜。
抽检依据是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整顿办函[2010]50号》、《农业部公告第235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农药残留等指标,共抽检2批次产品,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氟虫腈。
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见附表。
附表:产品不合格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或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承检机构
备注
1
散装外购
/
刘四洲(个体工商户)
池州市青阳路农贸市场(摊位号:1271)
小青菜
散装称重
/
2018-10-18(购进日期)
氟虫腈║0.03mg/kg║≤0.02mg/kg
食用农产品
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2
散装外购
/
刘四洲(个体工商户)
池州市青阳路农贸市场(摊位号:1271)
黄白菜
散装称重
/
2018-10-18(购进日期)
氟虫腈║0.026mg/kg║≤0.02mg/kg
食用农产品
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