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广东这19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及肉制品、饼干、蔬菜制品等五大类

  食品伙伴网讯 12月20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8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饼干、速冻食品、蔬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

   食品伙伴网讯 12月20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8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饼干、速冻食品、蔬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共392批次样品,发现不合格样品19批次,涉及肉制品、饼干、蔬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五大类。

 

  糕点检出菌落总数、酸价、过氧化值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有7批次为糕点,其中的5批次检出菌落总数超标,为:标示为佛山市紫庭园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9月27日生产、规格为105克/袋的红豆味面包;标示为佛山市紫庭园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9月27日生产、规格为105克/袋的黑芝麻味面包;东莞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虎门店销售的标示为江门市新会区古井葡丰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8月2日生产、规格为225克/盒的妈阁饼家蛋黄扁桃仁饼(绿豆粉饼);恩平市福乐多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十全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9月19日生产、规格为330g/袋的长崎蛋糕(黑糖味);中山市置禾商业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十全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9月18日生产、规格为264克/袋的长崎蛋糕(抹茶味)。

 

  还有2批次分别检出过氧化值、酸价超标,为:广州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南海天美事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9月16日生产、规格为380克(12件)/盒的木糖醇沙琪玛(蛋香酥味)检出过氧化值超标(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46g/100g;广州市南沙区黄阁莹佳汇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示为阳江市粤香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17日生产、规格为440克/瓶的蛋黄鸡仔饼检出酸价超标(以脂肪计),检出值为7.1mg/g。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对糕点、面包各项指标的有关规定,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104,M=105CFU/g,过氧化值应不超过0.25g/100g,酸价应不超过5mg/g。

 

  肉制品中菌落总数仍为主因

 

  不合格食品中,肉制品有6批次,与糕点一样,菌落总数不合格仍是导致该类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涉及的产品有:中山市聚群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南宁恩待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2月25日生产、规格为238克/袋的泡椒凤爪;永旺华南商业有限公司永旺惠阳店销售的标示为重庆周义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6月21日生产、规格为180克/袋的野山椒凤爪(辐照食品);广州市咱家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莒南县佳佳香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29日生产、规格为42克/袋的盐焗小腿;广州市增城万泽商场销售的标示为重庆川欣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8月1日生产、规格为散装称重的烧烤凤爪(辐照食品)。

 

  另外,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为: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中山西区商场销售的标示为成都明渲畜牧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8月10日生产、规格为400克/袋的川味香肠;标示为江门市江海区礼乐均联腊味食品厂2018年9月1日生产、规格为5kg/箱的风味肠。

 

  同一公司3批次饼干检出酸价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还有3批次饼干(2018年6月4日生产、规格为100克/袋的皇牌蛋卷(蛋奶味),2018年6月4日生产、规格为100克/袋的皇牌蛋卷(椰奶味),2018年5月19日生产、规格为100克/袋的皇牌蛋卷(椰奶味))检出酸价超标,均为化州市石龙商业有限公司河东福万家购物中心销售、标示为东莞市嘉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

 

  酸价反映了油脂酸败的程度。在一般情况下,酸价略有升高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如发生严重的变质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2015)中规定,饼干中酸价应不超过5mg/g。产品中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使用酸败的油等原料、加工过程控制不当或者储运不当造成。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2批次食用农产品和1批次蔬菜制品也检出不合格。不合格样品分别为:广州市万仓隆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10月12日销售的竹丝鸡检出恩诺沙星超标;佛山市南海润良商业有限公司2018年8月20日销售的青豆角检出氧乐果超标;广州市白云区京溪佳福多商店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龙湖区外砂富良腌制厂2018年7月28日生产、规格为250克/袋的潮汕酸菜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相关报道: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10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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