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提出,要努力建设成为‘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示范城市,其中就包括了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方国平表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以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努力推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不断改善,提高‘舌尖安全’保卫水平。
积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南方日报:江门正在全力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目前这一工作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效?有哪些亮点工作?
方国平:今年以来,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了食品药品安全稳定向好的大局。针对监管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局按照“五项防控”的思路,在历年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逐步形成了具有江门特色的监管模式。
一是主体防控。企业是安全的基石。去年,我局推出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试点改革,全市近万家企业签订责任承诺书,承诺要诚信守法、确保安全,一旦出现违法问题,自愿停业候查,并接受行业禁入处理。
今年初,我们提出将申请人承诺制在更大的领域进行推广探索,最终决定扩大申请人承诺制改革试点的范围。这项改革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推行,截至10月底通过承诺制程序发放各类许可证7081张,后续抽查合格率达到94.87%,总体情况稳定有序。
二是环节防控。在食品流通领域,进一步完善了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主体名录,健全了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贮存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同时持续深入开展市场快检工作,截至10月底,全市完成快检任务共计275543批。同时,对全市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全市入网餐饮单位共4886家,排查入网餐饮单位4725家次,责令第三方平台下线无证入网餐饮单位63家次。
三是过程防控。江门市全力推行农产品产地证明制度,确保来源可溯;切实加大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力度,重点对近年来在监督抽检中发现不合格产品、被监管部门通报、被投诉举报的以及风险监测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小作坊实施异地交叉飞行检查,上半年飞行检查食品生产企业8家,约谈食品生产企业4家。
四是业态防控。我们将继续制定完善食品生产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名录,并对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小食堂(工地饭堂)等高风险业态进行综合治理,制定了《江门市食品“五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小作坊登记和小摊贩备案管理,推动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逐步实现小作坊的集约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入市。同时,认真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今年以来,未发生一例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为江门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五是品种防控。在食品领域,对高风险品种加强重点管控,在生产环节开展食用植物油、酒类、茶叶、小麦粉等专项整治;在经营环节对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食用油、饮料等大宗消费品实施重点管控,并要求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临界保质期食品、转基因食品等必须落实专柜销售;在餐饮消费环节,重点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在保健食品领域,扎实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
南方日报:下一步将如何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
方国平: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我们将以群众满意度为核心。首先,将进一步明确创建职责分工。创建工作涉及庞大的指标和任务量,还要通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测评,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因此必须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要仔细研读、科学分析创建指标,明确责任主体,压实主体责任,同时要围绕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加大对有效提升知晓率和满意度指标的研究和设计,为今后的创建工作起好步、开好头。
其次,围绕“四大任务”“十大工程”,对照创建标准,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创建举措,加强工作协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我们将按照形式多样、全面覆盖、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扎实基础工作。这些是创建工作所需的基础材料,也是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等一系列工作的基础。
第三,我们将建立健全督办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督办力度,并采用通报机制督促落实。同时把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下基层督导作为一种常态化机制,通过多种手段和措施并举,确保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第四,我们将按照《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突出以提高市民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和对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知晓率和支持率为重点,以媒体宣传、网络宣传、社会宣传为主要载体,不断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领域和覆盖面,为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营造浓厚氛围。
以最严监管守住药品安全底线
南方日报:药品监督管理事关人民健康,江门今年以来在这个领域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如何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督管理、确保药品安全?
方国平:在药品安全方面,我们按照“五项防控”的思路,加强药品监督。例如,在生产环节,截至9月底,共对18家持有GMP证书的药企实施飞行检查,发现缺陷项目178项,其中主要缺陷4项,一般缺陷项目174项。
在流通环节,重点开展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跟踪检查和日常检查,截至10月底,对1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约谈药品批发企业1家次,提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撤销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证书1家次。组织开展了医疗器械经营资质和产品资质专项排查,排查经营企业935家,使用单位395家,消除风险隐患19个。
今年以来,我们还狠抓专项整治,积极与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清网行动”“打击‘四品’非法添加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共摸排线索84条,行政处罚案件45宗,移交涉嫌犯罪案件31起,公安机关立案14起,刑拘4人,逮捕4人,打掉窝点2个。
其中江海区查获一起大型互联网售卖假药案,捣毁一起生产销售假药窝点,查获庞龙御宝、补肾蜜炼丸、鹿血片等19种假药,成品约三万余粒,货值金额25万余元,这也是江门近年来打击互联网违法犯罪中较为典型的案件之一。
2018年6月6日,我们联合市公安局在鹤山成功查处一起制售假冒伪劣国际知名品牌化妆品案,捣毁涉案窝点4个,抓获嫌疑人13名,查获假冒国际知名品牌的化妆品一批,货值50多万元,此案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督管理、确保药品安全,需实施最严监管,守住辖区药品安全底线。我们要严把准入门槛,强化源头监管力度,深入推进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GMP、经营企业GSP、临床试验机构GCP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重点领域整治。重点关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销售中掺假、冒牌的违法行为,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的欺诈行为,通过特殊销售模式虚假夸大宣传保健食品的欺诈行为,篡改保质期、过期食品和药品翻新再售等欺诈行为,采用非常规手段掺假造假、规避检查检验的各类“潜规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