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肉制品、餐饮食品、酒类等29大类食品共计1672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00批次,不合格样品72批次。
此次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包括绿豆饼、饮用水、干黄笋、麻辣牛肉、酱油、槐花蜂蜜、油条、包谷酒、高粱酒等。其中不合格的项目涉及菌落总数、防腐剂混合使用的比例、铜绿假单胞菌、二氧化硫残留量、过氧化值、铝的残留量等。
对于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开展了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涉及外省(市、自治区)的,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将不合格产品情况第一时间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