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5月8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组织的2类食品178批次样品的抽检信息,曝光了3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涉及其他微生物、禁用兽药等指标。其中,有2批次不合格样品来自两家苏果超市。
通报显示,安徽快乐真棒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天骄店经销的郯城县洪七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脆骨、苏果超市(亳州)有限公司经销的南京年润食品销售中心生产的泡椒凤爪均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GB 27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规定,熟肉制品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10000,M=100000CFU/g的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另外,苏果超市(安徽)有限公司太和分公司经销的黑鱼(淡水鱼)检出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孔雀石绿别名碱性绿、盐基块绿、孔雀绿,是一种三苯甲烷结构的染料,因其外观颜色呈孔雀绿而得名。自被证实具有抗菌杀虫等药效以来,许多国家曾广泛将其用作驱虫剂、杀虫剂和防腐剂,以杀灭水产动物体外的寄生虫、原生动物和鱼卵中的霉菌等。孔雀石绿可在鱼体内长时间残留,通过食物链可能对人体产生致畸、致癌和致突变等危害。我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和我国《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通知》均明确规定所有食品动物禁止使用孔雀石绿。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淮北、亳州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7期)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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