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安庆市开发区东民百货商店被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安庆市信息公开网获悉,近日,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庆市监食罚〔2019〕8号)显示,安庆市开发区东民百货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没收违法产品、罚款。作出处罚日期为2019年5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安庆市信息公开网获悉,近日,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庆市监食罚〔2019〕8号)显示,安庆市开发区东民百货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没收违法产品、罚款。作出处罚日期为2019年5月8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庆市监食罚〔2019〕8号

安庆市开发区东民百货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杨想林(身份证号:340802******022X,营业执照登记名称:安庆市开发区东民百货商店)

92340800MA2NKK5T4N

杨想林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种类:1.没收违法产品;2.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未履行,2019年11月8日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5月8日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为您推荐